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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,搅拌时不得混入包装袋、绳头及其它杂物,影响浇注效果和使用性能。

2、搅拌视浇注料现场拆包,搅拌量根据搅拌机容量而定,浇注料应准确计量,倒入搅拌机内。

3、要求采用先干混后湿混的工艺,浇注料加入搅拌机后,干混2分钟,加水约5.2~5.5%,边搅拌边加水,先加入总量的80%,然后视搅拌物稠度情况酌情加入(并注意搅拌用水必须是洁净的自来水,不得是污水),湿混4分钟,一次性搅拌不得低于6分钟,直到浇注料均匀一致,表面泛浆后出料,一般而言,打包底时略干些,包壁略微稀些(上述加水量为参考值)。

4、搅拌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和搅拌时间,保证施工所需要的稠度。耐火浇注料过稀将会严重影响材料性能质量。每次搅拌量,搅拌时间,加水量均匀一致,不得忽稠忽稀。如发现搅拌料稠度不合符要求,应重返搅拌机适当加水或干料搅拌,严禁在浇注时临时加水使用。

5、搅拌均匀的料应在20分钟内浇注完毕,以免久置硬化不便浇注,影响钢包衬结构强度。

6、耐火浇注料每次施工完毕或换浇注料品种时,应将搅拌机洗干净。

7、严禁搅拌作业中途停止,把已经开始搅拌的料搁置在搅拌机内,如搅拌机在工作中出现故障,若短时间能修复时,在开机器前必按须清除一部分料以后才能开机,开机后再将这部分料投入,如能及时修复,必须将机内浇注料全部清洗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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